【合规资讯】
7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市场监管总局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资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7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作出禁止某头部互联网公司申报的两家游戏直播平台合并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反垄断;资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合规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经营者应当在开展每一次集中交易前对申报的必要性等进行确认并依法申报,对于已完成的经营者集中交易如果存在漏报或未报的,应当尽可能地采取补救措施,防范“应报未报”交易的法律风险。经营者可以参考市监局中给出的竞争效果分析依据与思路,对自身经营行为中的潜在风险事项进行识别、评估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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