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资讯】
2025年12月10日,欧盟普通法院对某美国芯片制造商涉嫌违反欧盟反垄断法的案件作出裁决。法院维持了欧盟委员会关于该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定性,但将2023年裁定的3.76亿欧元罚金下调至2.37亿欧元。法院在裁决中确认,该公司在2002年1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通过向多家电脑制造商支付款项,要求其推迟或停止推出搭载竞争对手芯片的产品,此举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法院下调罚金的主要理由是,其违法行为所影响的电脑数量相对有限,且部分反竞争行为之间存在长达约1年的间隔,因此2.37亿欧元的罚款更能恰当反映其违法行为的实际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这起法律纠纷始于2000年其竞争对手提出的投诉,并经历了多次上诉和罚金调整。(资讯分类:境外,制造业,反垄断;资讯来源:中国新闻网)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欧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02条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明确罚金计算需结合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二是本案罚金大幅下调源于欧盟委员会在原始调查中未能充分证明反竞争效果,企业需关注反垄断案件中经济分析、因果关系及程序合规对裁决结果的关键影响。三是企业需意识到,一旦被启动反垄断调查,即便业务模式已调整,历史行为仍可能带来持续法律与财务风险。
2026年3月12日 第1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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