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2年1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集中发布1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企业受到处罚原因均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在股权变更登记前未依法进行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市场监管总局对该13起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当事人分别处50万元罚款。(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
【合规提示】
2021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43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表示,依法处理未依法申报案件,既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反垄断法权威,不断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竞争环境,又能有效督促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能力,推动企业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反垄断局的上述执法行动表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仍然是2022年的重点任务。并且,根据此次公布的13起处罚案例,违法交易时间最早到2015年,最新的是2020年11月底,体现了反垄断执法向前追溯与事前审查并重的趋势。对于平台企业而言,应更加关注投资并购等交易是否涉及经营者集中申报,避免因未依法申报而遭受相应的调查和处罚。
[ 期号:20220103-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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