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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

来源: 日期:2026-05-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新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大幅度提高了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罚款数额,增加了信用惩戒和刑事责任、“停表”制度、分级分类审查制度等。新法针对垄断协议规则采取了“原则禁止+例外豁免”的法律框架,一方面细化了纵向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明确了“轴辐协议”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规定了“安全港”制度,即从市场份额角度考量,未达到相应市场份额标准的垄断协议当事方可能被豁免。(资讯来源:新华社)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详细了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修订要点,在国家加强对涉国计民生重要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大背景下,重视并做好合规工作,不得达成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固定或限定转售价格的协议等横向、纵向的垄断协议,不得组织、帮助他人达成垄断协议。建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参考相关市场份额标准,完善企业内部的垄断协议风险评估机制,一方面建立风险分级分类机制和相应的风险预警措施,另一方面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具有可预期性的规则,减少企业合规成本。


[ 期号:20220620-202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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