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2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各10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对滥用知识产权行为、非垄断案由案件的反垄断审查、体育赛事商业权利独家授权、行业协会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涉横向垄断协议的合同效力认定和损害赔偿计算、横向垄断协议实施者违约赔偿请求权的认定、公用企业限定交易行为的认定及损害赔偿计算、反垄断罚款基数“上一年度销售额”的理解、“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以及“上一年度”的理解。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涉直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作品名称权益的保护、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的认定、“刷单炒信”行为的认定、仿冒混淆行为的认定、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被许可人保密义务的认定、侵害技术秘密案件中行为保全措施的适用。(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合规提示】
反垄断方面,建议企业结合反垄断领域的典型案例厘清排他性民事权利的行使边界,不得不正当行使排他性权利。企业与其他市场经营者签订联营协议或自律公约的,不得随意固定价格。吸纳相关市场经营者作为会员单位的行业协会不得利用行业特性所产生的区域影响力限制会员单位降价或变相降价,不得制定划定收费项目收费下限的统一收费标准及实施时间的垄断协议,不得组织会员单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方面,建议企业从管理层做起,宣贯合规经营要求,禁止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员工实施商业诋毁行为、“刷单炒信”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若从事有奖销售行为,不得以截取流量、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不得发布不明确的奖品信息,或实际奖品与发布的图片不一致,不得实施欺诈消费者的有奖销售行为。
[ 期号:20221114-202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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