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合规 > 预警信息 > 重点领域 >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某医药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垄断被罚没约4.62亿元

来源: 日期:2026-05-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3年12月19日,某医药公司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因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罚没合计4.62亿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医药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等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公平高价行为。 (资讯分类:境内,反垄断;资讯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决策分析小组,对涉及定价、合并收购等具有潜在反垄断风险的议题进行评估分析,保证决策依据的科学性。妥善保存决策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数据和讨论记录,确保决策程序的透明性;二是建立透明、公正的定价政策,明确定价的依据和参考因素,例如政策要求、成本加成、市场定价、竞争定价等。涉及重大价格调整或与竞争对手存在潜在关联的定价决策,应经过高级管理层或专门决策机构的审查和批准;三是完善价格调整公开机制,在进行价格调整之前,提前向客户、供应商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告知,公示价格调整的原因、依据和调整幅度。


[ 期号:20231211-20231217]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