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4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七条,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者集中的情形;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营业额标准;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特定情形下的主动调查权;确定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实施评估机制等。(资讯分类:境内,反垄断;资讯来源:国务院)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实施并购等行为时,注意在营业额达到《规定》设置的营业额门槛时,履行事先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的合规义务;二是关注《规定》对于“未达到申报标准”的补充规定,注意在参与市场竞争时若相关产品可能存在或有证据证明具有较高集中情形,且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等效果的,应当开展反垄断评估;三是将经营者集中内容归入合规承诺要求中,同时完善反垄断合规手册内容,并制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常态化检查。
[ 期号:20240122-20240128]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