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该规定旨在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明确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禁止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禁止违反规定选人用人以及禁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十二类行为。同时,规定还详细阐述了实施与监督机制,以及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措施,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部门等在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并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资讯分类:境内,反腐败;资讯来源:中国政府网)
【合规提示】
建议国有企业:一是全面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确保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深刻理解并严格遵守各项廉洁从业要求。二是结合规定内容,对照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特别是要完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防止利益冲突以及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机制。三是加强对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并建立健全廉洁从业承诺制度,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及离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2026年4月20日 第1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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