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较真碰硬、宽严相济,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畅通问题线索途径,“互联网+”行风评议平台同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上线。(资讯分类:境内,反腐败;资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合规提示】
建议医药企业将反腐败作为重点专项合规事项,建立健全反腐败合规体系,并着重从以下方面做好合规管理:一是制定反腐败合规声明,传达管理层对反腐败的重视,明确对员工的合规要求,提升员工在日常业务中的贿赂和腐败合规风险意识;二是制定和完善企业反贿赂合规制度,建立健全针对与政府官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及专业机构的互动交流、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礼品及招待、采购交易、商业赞助、公益捐赠等重点事项的管理规范与工作指引,建立恰当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条目清晰且完整,没有隐瞒或掩饰任何交易的真实性质、时间安排;三是对于合作伙伴众多,供应链违规风险较高的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合作伙伴准入尽职调查、廉洁合同条款的签订、“黑名单”等合规管理制度,以及要求员工在与第三方开展业务时对尽职调查范围内的目标和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了解并遵守适用与政府人员交往的规则;四是定期对公司反腐败流程、制度和控制措施的设计有效性、执行有效性、结果有效性进行审计,追究违反了反贿赂反腐败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员工个人责任。
[ 期号:20230717-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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