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1年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某大型民营药企原董事长、总经理马某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某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药企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某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证监机构人员、新闻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宣判。
近日来,继因年报等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证券集体诉讼案被责令巨额赔偿后,该药企原董事长马某等人又因操纵证券市场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两案的审判持续释放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资讯来源: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规提示】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树立证券合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坚持合法合规行为。在最高检、证监会及公安部等监管部门执法不断加强的大趋势下,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关键少数更应当提高合规能力,切实履行勤勉义务,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尤其是信息披露领域合规,通过建立健全的公司合规体系推动信息披露工作,降低信息披露违法风险,避免受到监管或处罚。
[ 期号:20211115-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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