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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局调整某上市公司信披违规处罚结果

来源: 日期:2026-05-2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2年10月27日,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机关对部分当事人处罚结果进行了调整,并重新进行行政处罚告知。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2018年、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处罚结果调整后,相关责任人员受处罚原因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能采取有效、必要的管控,未能发现和阻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董监高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公司解决内控机制缺陷问题,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相关责任人对涉案信息披露违法事项已勤勉尽责。(资讯来源:巨潮资讯网)

  【合规提示】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服务,诚实守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作出适当判断,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建议上市公司的内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获悉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后,向公司有关主管人员或者公司上级主管提出质疑并采取适当措施;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发现前,及时主动要求公司采取纠正措施或者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发现后,配合证券监管机构调查。信息披露违法责任人员有义务履行职责预防、发现和阻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发生,有义务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减少损害后果,不得放任违法行为发生。建议上市公司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合规培训,在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重大交易等信息披露文件发布前落实层层审批程序,培训教育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有效监督措施,对怀疑属于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的行为提出具体异议。


[ 期号:20221024-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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