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3年10月20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以下简称《24号准则》)。
《管理办法》针对此前征求意见稿做出了完善和修改。修订内容主要有:一是将企业债券纳入《管理办法》规制范围。二是压实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完善证监会系统开展现场检查的机制。三是强化募集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四是明确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参与非市场化发行。五是不再将主承销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列为应当中止审核注册的情形。(资讯分类:境内,金融监管;资讯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充分评估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行为的合规性,依法依规履行合规义务。首先,企业应当在债券发行与交易中注重履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及时披露募集说明书、中期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此外,在募集说明书和定期报告中应明确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对于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企业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进行公告。其次,企业在发行公司债券的过程中,应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发行金额、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的用途等作出明确决议,并在决议中载明是否对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特别是在募集资金的用途上,应明确资金的使用方向,并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企业还需依法聘请合格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明确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权利,并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事项,以及应充分披露债券受托管理人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及相关的风险防范和解决机制。
[ 期号:20231016-20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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