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合规 > 预警信息 > 重点领域 > 金融监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6-05-2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4年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监管,防范和控制风险。(资讯分类:境内,金融监管;资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一是强化合规与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作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注和监测不良资产风险,制定合理的处置计划;二是严格执行审慎性原则,在开展不良资产业务时,应以有效的风险识别、监测和控制程序为前提,及时监测、预警和控制各类风险,特别是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应进行独立、客观的尽职调查和评估估值;三是科学合理选择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应兼顾资产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综合平衡,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和账实核对,及时掌握资产价值状态的变化和风险隐患。


[ 期号:20241111-20241117]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