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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监管局对某上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来源: 日期:2026-05-2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4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某上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经调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该上市公司存在三会运作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完善、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和个别项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不及时的违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深圳监管局对该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资讯分类:境内,金融监管;资讯来源:深圳监管局)

  【合规提示】

  建议上市公司:一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内部合规检查,积极自查整改,对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等内控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并跟踪实施进度,保证整改效果;二是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加强董事聘任合同管理,督促董监高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要求,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三是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完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监控机制,开展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 期号:20241125-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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