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1年5月10日,欧洲理事会通过了修订的“建立有关两用物项的出口、转移、经纪和中转的共同体制度”的法规(以下简称“法规”)。该项修订始于2016年9月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出口管制改革,但从结果上来说这是2009年以来欧盟出口管制制度的首次重大变化。“法规”经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签署后,将在欧盟官方期刊上发布,并于90天后生效。(资讯来源: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合规提示】
涉及从欧盟境内采购网络监控物项的企业应当评估此次“法规”修订对自身业务的影响,如有可能应当考虑可替代的供应链选择。另外,法规中新确立了对于“视为出口”的管制,在欧盟境内设立了或考虑设立研发中心的企业,应当评估研发成果是否受到管制、是否在无法适用两个一般授权的情况下转移至中国境内,以及研发过程中欧盟境内员工如何与中国员工协助以防范受控技术未经许可的转移等等。
[ 期号:20210510-202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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