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合规 > 预警信息 > 重点领域 > 贸易管制

伊拉克禁止无质量标识的电器和香烟入境

来源: 日期:2026-05-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预警资讯】

  2025年9月15日,伊拉克中央标准化和质量控制局(COSQC)新规正式生效,所有出口至伊拉克的电器和香烟产品必须符合特定的标识和认证要求,否则将禁止入境。此举旨在强化进口商品质量管控、保障消费者安全并规范市场秩序。新规明确,入境电器需具备符合伊拉克国家标准或国际通用认证的质量标识,涵盖安全性能、能效等核心指标;香烟则需标注统一质量认证标志及完整的健康警示信息,未达标的商品将被海关拦截、扣押或责令退回。(资讯分类:境外,产品质量,贸易管制;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伊拉克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要点提示】

  建议企业关注以下要点:一是覆盖所有出口至伊拉克的电器(含第二阶段管控的电风扇、电熨斗、电池充电器等品类)和香烟产品,需具备特定标识与认证,未达标将被伊拉克海关拦截、扣押或退回;二是根据伊拉克相关法规要求,产品包装上须清晰标注产地、制造商、进口商或品牌名称,电器产品还需符合伊拉克国家标准(IQS)或国际标准(如IEC),并注明额定电压、频率、功率等电气安全与能效参数。


[ 期号:20250901-20250915]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