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1年6月11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的公告”。为切实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安全,四部门决定自2021年5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摄像头偷窥黑产集中治理。公告对社交软件、网站、论坛等互联网平台,摄像头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公安机关及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治理要求。(资讯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合规提示】
根据公告的内容,相关互联网平台和企业应当落实主体责任,社交软件、网站、论坛等平台应当全面清理平台上发布的涉摄像头破解教学、漏洞风险利用、破解工具售卖、偷拍设备改装、偷窥偷拍视频交易等摄像头偷窥黑产相关违法有害信息;摄像头生产企业要按照数据安全、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和标准提升产品安全能力;提供公共服务的视频监控云平台及有关企业要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电商平台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对平台上的假冒伪劣摄像头做清理、下架处理。
[ 期号:20210607-202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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