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1年8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国家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在监管上明确了由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的机制。同时,条例明确了认定工作的组织方式和认定程序,明确了运营者责任以及有关的安全保障和促进措施。(资讯来源:国务院)
【合规提示】
企业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基础上,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网络攻击和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同时,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
[ 期号:20210816-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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