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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例涉“人脸识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来源: 日期:2026-05-2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2年7月11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涉“人脸识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郑某通过通讯软件发布可代查高清身份证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广告,并组建群组专门用于个人信息非法交易。其他三被告人从郑某手中购得与个人信息相匹配的高清身份证照片,利用照片制作人脸识别动态视频卖给下家,从中赚取差价牟利。除判决四被告承担刑事责任外,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将四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线索立案,四人还被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资讯来源:越秀检察)

  【合规提示】

  企业应当重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议企业仅在最小必要范围和最小必要期限内收集、存储个人敏感信息,对于已经收集、存储的敏感个人信息,及对保护用户个人隐私有重要意义的个人信息,应当设置更高级别的加密存储管理要求,防止个人信息丢失、泄露和被篡改。


[ 期号:20220711-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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