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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日期:2026-05-2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近日,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界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和数据处理者概念,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确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重要数据识别与备案相关要求;针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围绕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出境、转移、委托处理等环节,提出相应安全管理和保护要求等七个方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资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合规提示】

  根据《办法》,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1)开展数据识别备案,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识别重要数据,形成本单位具体目录并进行备案,并根据目录对重要数据与核心数据实施比一般数据更加严格的保护;(2)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数据安全工作体系,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加强数据处理关键岗位管理,构建重要数据处理登记审批机制,强化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措施;(3)制定本企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发生数据安全事件后及时进行处置,并按要求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4)根据数据分级分类情况定期实施风险评估,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及时发现整改风险问题,并按照要求向本地区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风险评估情况。


[ 期号:20221212-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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