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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我国首例数据交易买受人商业秘密侵权案

来源: 日期:2026-05-2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3年12月20日,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公布我国首例数据交易买受人商业秘密侵权案的判决。被告三某公司向第三方数据公司购买含原告光某公司在内多家摩托车企业每次出口报关详情信息,包括出口目的地、规格型号、排量、美元单价、美元总价、申报数量等21项具体项目。法院认为,被告三某公司明知数据涉及他人的商业秘密仍予接收并使用的,应当与第三方数据公司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判决三某公司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赔偿光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5万元。(资讯分类:境内,数据和隐私保护,知识产权;资讯来源: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在参与数据交易时:一是梳理数据标的来源途径,如直接收集、从第三方购买、从公开渠道爬取等,针对从第三方购买的数据,有必要签订采购协议,明确数据收集行为的合法性、数据提供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是检验数据标的的合法性,确定数据标的中不存在禁止或限制采集类数据,不包含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和违反科技伦理治理规定的内容;三是审查数据交易标的其他侵权风险,判断是否涉及商业秘密,是否存在或者可能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


[ 期号:20231211-202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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