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6年7月24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公布《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定义(处理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并规定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制定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告知义务、取得个人同意、受理个人行使权利申请、删除个人信息等的简化措施。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时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条件。(资讯分类:境内,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一是严格依据《规定》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应当包括名称、受理部门人员、处理目的等内容,可以采取线下、线上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简便方式;二是为特定目的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应当在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中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三是可以按照《规定》附件《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自查表》和《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表》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2026年8月24日 1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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