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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指引》

来源: 日期:2026-05-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合规资讯】

  2025年12月24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深圳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提升披露工作成效。《指引》共5章17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披露主体、披露程序与内容、披露要求、附则。(资讯分类:境内,生态环保;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强制披露企业应按规定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披露环境信息,涵盖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环保违法信息等,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额外披露审核原因及验收结果;二是发生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等情形时,及时提交临时报告;三是自愿披露企业向属地管理局提交申请及承诺书,按要求披露年度及临时报告,退出时提交申请并注销账号,积极参与正面清单评选,利用披露信息提升企业信用。


  2026年3月12日  第1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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