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条例》共九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在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的基础上,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资讯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合规提示】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不仅填补了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立法空白,细化了准入和监管的操作要点,还体现了国家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中涉及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问题的重视。建议智能网联汽车行业企业遵守《条例》专章的相关规定,依法取得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检测认证,依法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隐私保护方案,并将存储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传输、转移相关数据信息;避免利用智能网联汽车非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与本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 期号:20220704-202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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