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是有效规范深度合成服务,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强化对人工智能技术、服务、内容、平台的综合治理能力。二是界定各方责任要求,构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体系。三是强化支撑体系建设,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资讯来源:国家网信办)
【合规提示】
建议应用深度合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对照《规定》要求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公开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内容管理;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和申诉、投诉、举报机制;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依法配合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在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网络文化活动、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次,对于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应当履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上线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开展安全评估。最后,相关深度合成服务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核验深度合成类应用程序相关情况,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
[ 期号:20221205-202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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