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资讯】
2022年9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版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围绕完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作出一系列制度设计。其中,《条例》首次把“激励创作”写入条文,明确规定省和地级以上市版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相关激励措施重点推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文化传承与发展等领域作品的创作和转化;在成果的有效转化运用方面,《条例》规定省版权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版权交易机制,在版权确权、价值评估、许可转让和交易服务等方面对市场主体进行引导和规范,促进版权依法流转;在重点作品版权保护方面,《条例》明确省版权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制度,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加强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管理,及时组织查处版权侵权行为。在版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方面,《条例》亦进行了全面规范,对重复侵权行为从重处罚,侵犯版权、严重失信的将被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资讯来源: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合规提示】
《条例》为支持和鼓励创新创作作出了一系列制度设计,建议相关企业,尤其是涉及数字出版、广播影视、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版权产业相关的企业及中小微企业认真学习研究,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措施。在版权保护方面,建议相关企业,尤其是涉及版权新业态领域(如体育赛事、综艺节目、网络视听、电商平台等领域)的相关企业,以及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参照《条例》要求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版权保护制度,建立版权内部监管机制,采取与其技术能力、规模以及服务类型等相适应的预防侵权措施,并完善侵权投诉机制,快速处理版权纠纷。此外,《条例》还鼓励相关主体采用时间戳、区块链等电子存证技术获取、固定版权保护相关证据,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版权源头保护。
[ 期号:20220926-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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