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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风险提示与预警信息【总第158期】

来源: 日期:2026-04-2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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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速递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二、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新国标注册问答

  五、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实务动态

  一、最高检发布6件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二、12家互联网平台企业被约谈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金融审判典型案例

  境外动态

  一、美国发布国家级人工智能统一监管立法框架

  二、 欧盟委员会修订自动驾驶系统型式认证规则

  三、 沙特发布油漆、清漆相关技术标准清单

  

  新规速递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合规资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该规定旨在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明确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禁止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禁止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禁止违反规定选人用人以及禁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十二类行为。同时,规定还详细阐述了实施与监督机制,以及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措施,强调了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部门等在监督管理中的职责,并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资讯分类:境内,反腐败;资讯来源:中国政府网)

  【合规提示】

  建议国有企业:一是全面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确保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深刻理解并严格遵守各项廉洁从业要求。二是结合规定内容,对照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特别是要完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防止利益冲突以及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机制。三是加强对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并建立健全廉洁从业承诺制度,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及离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银发〔2026〕63号),并自2026年4月20日起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境内非金融企业向境外企业提供资金跨境融通的行为。新规明确了境外放款的定义、登记流程、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并强调了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包括境外放款余额上限的计算方式。办法规定,放款人需依法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经营记录良好,借款人也需符合类似条件,且两者之间应具有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境外放款资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并严格限定用途,不得用于规避境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管理政策。同时,该办法还对经办银行的尽职审查义务、异常情况报告以及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办法的实施,将替代此前多项相关通知,形成统一的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框架。

  (资讯分类:境内,金融业,金融监管;资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认真梳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各项具体规定,特别是关于放款人与借款人资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资金来源与用途的限制,确保自身业务操作符合新规要求。二是加强内部合规审查,对境外放款业务的登记、变更、注销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对借款人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资金被用于违规目的,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或逾期风险,防范潜在法律风险和行政处罚。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的通知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信息通信业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紧盯关键核心环节、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具体措施涵盖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优化网络运行安全评价制度、保障新业态安全(如卫星互联网运行安全管理制度、云服务分级分类指南)、精准管控风险、精确治理隐患、提升网络韧性、强化安全防护、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代维管理、完善预案体系、提高演练实效、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等。通知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加强指导监督,各企业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资金投入,做好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并依规购买事故责任保险。

  (资讯分类:境内,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安全生产;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信息通信业企业:一是全面梳理并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和网络运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并健全覆盖全链条、各环节的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对新业态、新技术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卫星互联网运行安全和云服务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及时调整和优化内部管理流程与技术标准,确保符合最新监管要求。三是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高风险作业进行专项评估,并依据《信息通信网络运行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新国标注册问答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按新国标注册问答》,旨在指导相关企业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25)进行产品注册和生产。问答明确了申请人可按新国标提交注册申请的时间节点,以及何时必须按新国标组织生产。对于已获得注册的产品,问答区分了按变更办理和按新产品注册办理的情形,并详细说明了申请材料提交、稳定性研究、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的要求。

  (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一是密切关注新国标的实施时间,及时调整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和标签说明书,确保产品符合最新国标要求;二是对于已注册产品,根据问答指引判断是按变更注册还是新产品注册办理,并尽早提交相关申请,避免影响产品上市和销售;三是加强产品研发和临床试验投入,特别是针对新国标新增类别和特定疾病人群的产品,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并保留稳定性研究记录备查。

  五、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80号)的实施细则。该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公告详细列出了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包括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乳品、水产品等;同时明确了不予自动延续注册的食品清单(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以及需实施注册管理的进口食品境外贮存企业范围(用于贮存陆生动物源性食品和水产品的冷库)。此外,公告还对与注册相关的进口食品申报要求、注册办理和信息查询渠道进行了详细说明。

  (资讯分类:境内,农、林、牧、渔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食品进口相关企业:一是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及其配套公告的最新要求,确保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符合规定;二是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在进口申报时规范填报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及“食用”用途,避免因信息填报不规范导致申报不被接受;三是充分利用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及时办理注册申请、变更、延续等业务,并定期查询注册状态和相关信息,确保企业注册处于有效期内,以保障进口食品的合规性。

  实务动态

  一、最高检发布6件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6件典型案例,涉及生产、销售未达到国家强制许可标准的电线、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双辛酚丁”的减肥食品、非法拼装车辆、含有非法添加物质的电子烟烟弹、以食品添加剂或生理盐水为原料配制的假哮喘药、伪劣大豆种子等多类产品。

  (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广大企业:一是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强制性标准,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及产品标签开展定期合规审查,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或以非标原料替代合格成分,防范触碰刑事红线。二是建立覆盖全链条的质量控制与供应商管理制度,尤其对食品、药品、农资、电器等高风险产品,须核实合作方资质并留存检验记录,避免因上下游违规被追究连带责任。三是管理层应结合最高检典型案例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明确“明知+放任”可能构成犯罪故意,强化员工对伪劣商品法律后果的认知,从源头筑牢合规防线。

  二、12家互联网平台企业被约谈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2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约谈和行政指导十二家互联网平台企业,集中通报开展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以来发现的第一批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此次通报的问题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侵害商家自主经营权,部分平台未经商家同意,通过修改商家后台设置,擅自为商家报名促销活动;通过技术手段监控价格,要求商家按照全网最低价销售,剥夺商家定价自主权。(二)设置不合理规则,部分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制定不合理规则,通过罚款、限流等处罚措施,增加商家经营负担。(三)虚假宣传行为,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四)部分平台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存在短板,合规经营管理组织虚设,人员责任界定不清,合规经营机制未能发挥实际作用。

  (资讯分类:境内,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广告营销,反垄断;资讯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互联网平台企业:一是立即自查是否存在未经商家同意强制报名促销、干预定价等行为,确保尊重商家自主经营权,避免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二是全面梳理平台规则体系,对罚款、限流等处罚措施进行合法性评估,确保规则公开透明、程序正当,并建立申诉复核机制,减轻不合理经营负担。三是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负责人及职责,将合规要求嵌入营销推广和日常运营流程,切实提升合规机制的执行力与实效性。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6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旨在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实现事中事后精准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特殊食品风险隐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任务涵盖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对生产企业将开展全项目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对经营单位则组织双随机飞行检查,并对母婴店等特定经营场所进行重点监管。检查重点包括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是否按许可范围生产、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等。检查结果将进行信息录入、处置和向社会公开。

  (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是严格对照《2026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中的检查要求,全面自查自纠,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二是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要确保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并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产品检验等制度;三是密切关注网络销售新业态的监管动向,对于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销售模式,应确保经营资质合法、产品信息真实准确,严禁虚假宣传和超范围经营,共同维护特殊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金融审判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金融审判典型案例。案例涉及证券、期货、委托理财、保险等多个领域,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规,进一步强化对金融交易行为的规范引导。此次发布的案例分别为:林某某诉易某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深圳市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某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篡改基础交易合同行为应认定为保函欺诈;沃某股份有限公司诉长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控制权之争构成阻断交易因果关系的事由;谢某与罗某某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投资伪数字藏品合同无效后的损失承担;深圳市某黄金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某珠宝有限公司期货经纪合同纠纷案——期货公司未及时强制平仓应对穿仓损失承担责任;詹某某诉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新就业形态下保险责任的承担;惠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徐某、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开发商阶段性担保责任的免除;李某与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市公司披露股东拟减持计划无责性的认定;邱某某诉前海某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售后回租出租人自力救济边界的司法厘定;陈某诉某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金融机构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认定。

  (资讯分类:境内,金融业,金融监管;资讯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合规提示】

  建议金融机构及理财服务机构:一是强化信息披露合规管理,尤其在证券发行、股东减持及控制权变动等事项中,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虚假陈述或误导性信息引发民事赔偿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审慎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得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不匹配的投资者,否则可能承担合同无效后的损失赔偿责任。三是规范合同条款与履约行为,在独立保函、融资租赁、期货交易等业务中杜绝篡改合同、滥用自力救济或未履行风险控制义务,防止被认定为欺诈或违约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境外动态

  、美国发布国家级人工智能统一监管立法框架

  【预警资讯】

  2026年3月20日,美国白宫正式发布国家级人工智能统一监管立法框架,旨在终结各州碎片化监管格局,确立联邦统一AI规则体系。框架明确联邦监管优先级高于各州规则,限制地方自行出台AI相关法规,聚焦高风险AI分级管理、儿童安全、知识产权、数据安全与算法透明等核心内容,由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牵头执法,违规最高可处年营收4%罚款。

  (资讯分类:境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美国白宫官方网站)

  【要点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关注如下要点:一是密切关注美国联邦AI立法框架对高风险应用的分级管理要求,特别是涉及儿童安全、数据隐私及算法透明度的场景,提前评估现有AI产品是否符合FTC主导的统一监管标准。二是鉴于联邦法优先于州法,出海企业可优化合规策略,重点聚焦联邦层面规则落地。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与内容合规机制,针对框架强调的版权保护和生成内容标识要求,在模型训练数据来源、输出内容水印等方面建立可追溯、可审计的内部管控流程。

  二、 欧盟委员会修订自动驾驶系统型式认证规则

  【预警资讯】

  2026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6/481,对(EU)2022/1426号实施条例作出修订,主要围绕机动车自动驾驶系统型式认证的统一程序与技术规范展开。此次修订核心针对全自动车辆的自动代客泊车(AVP)功能,解除了此前的小批量注册限制,增设了针对性技术要求与合规评估标准。新规还对自动代客泊车功能的激活与停用环节、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行驶轨迹规划、临界场景下的碰撞规避以及故障场景下的安全应对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此外,新规对自动驾驶系统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作出补充要求,制造商需通过与自动驾驶系统及功能的研发、生产、部署相关机构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自身安全管理体系符合相关规范。

  (资讯分类:境外,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欧盟委员会官方网站)

  【要点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关注如下要点:一是密切跟踪欧盟自动驾驶系统型式认证新规的详细内容,特别是针对自动代客泊车功能的技术规范和合规评估标准,确保产品符合最新要求;二是评估自身自动驾驶系统(特别是AVP功能)的技术现状与新规的差距,及时调整研发方向和产品设计,以满足欧盟市场的准入条件;三是加强与认证机构的沟通,了解具体的认证流程和测试要求,并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从研发到部署全链条的合规性。

  三、 沙特发布油漆、清漆相关技术标准清单

  【预警资讯】

  2026年3月,沙特阿拉伯标准、计量和质量局发布了油漆(涂料)、清漆相关技术法规适用规范清单。清单明确了其收录规范的法定效力,清单内的所有规格为沙特标准计量质量局批准的技术参考依据,产品符合清单内规格要求,即视为满足沙特油漆、清漆技术法规的基本要求。清单中收录了油漆、清漆及相关原辅料的多项适用标准,标准类型涵盖SASO、GSO、ISO、ASTM等,覆盖产品品类包含油漆清漆原辅料取样、内外用乳液漆、醇酸瓷漆、各类底漆、硝基纤维素漆、聚氨酯漆、环氧树脂漆等,同时包含油漆用铝粉铝浆颜料、脱漆剂、热反射涂料、道路标线漆及配套玻璃珠、防火涂料等配套产品与功能性产品。

  (资讯分类:境外,制造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沙特阿拉伯王国政府官方网站)

  【要点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关注如下要点:一是及时获取并研读沙特阿拉伯标准、计量和质量局发布的油漆、清漆相关技术法规适用规范清单,确保出口沙特的产品符合最新标准要求;二是评估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和材料是否符合清单内规格,必要时调整生产流程或寻求替代技术方案的官方批准;三是加强与沙特当地合作伙伴或专业机构的沟通,确保产品合规性证明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避免因不符合技术法规而导致的贸易障碍。

  【声明】

  1.本期信息内容由深圳市司法局编辑发布,由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提供信息支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2.本期信息仅做分享与交流之用,不构成深圳市司法局的任何法律意见或决策建议,同时并不保证将会在载明日期后继续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3.不建议读者仅依赖于本文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进行任何决策,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如您需要法律意见或者其他专家意见,建议您向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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