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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风险提示与预警信息【总第171期】

来源: 日期:2026-10-08 字号:[大中小] 人工智能朗读:

目  录

  新规速递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

  二、《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正式施行

  三、应急管理部发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食品广告发布负面清单》

  实务动态

  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约谈20家儿童寝具生产企业

  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招标投标系统整治典型案例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境外动态

  一、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康涅狄格州与某汽车经销商欺骗性收费达成400万美元和解

  二、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通过国会以支持安全人工智能开发

  三、荷兰数据保护局对某网约车公司开出8.25亿欧元罚单

  

  新规速递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

  【合规资讯】

  2026年8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普遍适用于所有医院。《意见》明确,要加强医院合规审核全流程管理、加强涉法典型案例评析和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建设、完善医院依法报告处置传染病机制,以及强化依法依规执业自查自纠、以案促改促治、健全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和合规治理机制等。

  (资讯分类:境内,卫生和社会工作;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各级各类医院:一是将合规审核全流程嵌入关键环节,未经合规审核的事项不得提交议事决策会议审议或发布实施,并同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合规治理机制;二是建立涉法典型案例评析、法律风险评估与重大涉法事项报告制度,强化依法依规执业自查自纠,并以案促改促治,形成风险识别、评估、整改、留痕的闭环管理;三是围绕高发风险点压实主体责任,完善依法报告处置传染病机制,建立多元纠纷处理机制及医闹应急处置预案,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与绩效考核。

  二、《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正式施行

  【合规资讯】

  2026年8月20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应当遵守本办法。《办法》明确了风险评估的有关要求、依据和形式。规定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当每年度开展风险评估。重要数据安全状态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数据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及时对发生变化及其影响的部分开展风险评估;鼓励处理一般数据的网络数据处理者至少每3年开展一次风险评估;明确风险评估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开展;规定网络数据处理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风险评估。

  (资讯分类:境内,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网络数据处理者:一是梳理数据分类分级成果,区分重要数据与一般数据,对一般数据规划至少每 3 年一次的评估周期,落实评估主体备选方案。二是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建立年度评估台账,同步设置重大安全变化触发评估的内部识别机制,及时启动专项评估。三是评估实施过程严格对标相关国家标准,留存全套评估资料,保障评估过程与材料可追溯备查。

  三、应急管理部发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合规资讯】

  2026年8月31日,应急管理部发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对象包括煤矿、煤矿上级企业法人和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办法》明确规定,依照煤矿实际情况,完善全员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安全总监配备、灾害综合防治、应急救援、从业人员管理等硬性准入条件,新增冲击地压鉴定、矿用安全标志等要求;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列明超越职权、违规发证、企业弄虚作假等撤销许可法定情形。

  (资讯分类:境内,采矿业,安全生产;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煤矿企业:一是分类梳理新增准入条件,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安全总监配备、冲击地压鉴定、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灾害综合防治和应急救援能力嵌入年度合规清单;二是建立许可证全生命周期管控,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上级企业法人和下属煤矿实行“一矿一档、逐级审核”,将取证、变更、延期、监督检查材料留痕归档;三是定期开展从业人员资格、安全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自查,发现不再具备硬性准入条件的及时整改并主动报告监管机关。

  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食品广告发布负面清单》

  【合规资讯】

  2026年8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圳市食品广告发布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食品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为广告传播提供服务的平台经营者等。《负面清单》共明确33项食品广告禁止情形,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医食品)、酒类广告作出专项规范。

  (资讯分类:境内,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广告营销;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食品经营主体:一是对食品广告开展自查,重点排查普通食品中虚假夸大、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禁止情形,发现问题广告第一时间下架整改;二是针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建立广告审查前置机制,严格按审查通过内容发布,同时落实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不得出现饮酒动作等专项要求;三是定期开展广告合规培训,确保不出现《负面清单》所列情形。

  

  实务动态

  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约谈20家儿童寝具生产企业

  【合规资讯】

  2026年8月17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约谈20家儿童寝具生产企业,通报近期比较试验中部分产品存在边缘未倒圆、锐利尖端突出、孔及间隙不合规、绳带过长、警示标识缺失及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并要求企业立即停售问题产品、对照国家标准全面自查、建立长效质量管控机制。

  (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儿童寝具生产企业:一是核查相关产品,立即停售并下架所有存在边缘未倒圆、锐利尖端、孔间隙不合规、绳带过长、警示标识缺失及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的产品;二是将儿童家具相关国家强制标准全面嵌入产品设计、来料检验与出厂检测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指标持续达标,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建立全链条质量管控机制,将合规要求纳入供应商考核与内部岗位职责,定期开展标准培训与自查自纠,从源头防范质量合规风险。

  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招标投标系统整治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6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招标投标领域系统整治典型案例(第二批),具体如下:(一)四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长期出借营业执照供自然人开展投标供货业务,全程不参与运营、不承担主体责任且拒不配合调查,分别被行政处罚并通报查处信息;(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借营业执照供无资质主体投标施工,全程不参与运营、不承担主体责任,但基于无违法所得,主动减轻危害后果,被处罚款1万元;(三)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招标中伪造产品认证证书,被处罚款3万元,相关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四)某工程有限公司为参与市政项目招标,非法购买虚假认证证书,被处罚款3万元,相关违法线索移送招标投标主管部门;(五)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多个项目招标中违规收取招标材料费用,构成不正当价格行为,被责令退还投标单位多付价款,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资讯分类:境内,建筑业,制造业,反不正当竞争;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参与投标前应核验自身及合作方营业执照、认证证书、资质文件原件与发证机关信息;二是建立投标资料真实性自查清单,禁止出租出借执照、购买或使用虚假认证;三是中标及投标主体须独立承担履约、质量、售后和配合调查义务,不得以“挂靠”“借照”逃避责任,项目执行中保留合同、发货、验收、开票闭环留痕。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合规资讯】

  2026年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检查对象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包括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六类)、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四类问题;将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审查评估、监督检查、行业自律、标准完善、宣传引导六项举措。

  (资讯分类:境内,制造业,产品质量;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主体:一是生产企业应立即对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相关国家标准开展自查,完善供应商评价、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台账,对电池、碰撞、排放等强检项目留存样车和报告,确保可回溯、可举证;二是企业应将新技术测试验证前置,未经充分验证不得批量装车,同时清理官网、门店及自媒体宣传话术,停止易触发虚假宣传的物料;三是检验检测机构对照相关要求开展内部合规体检,重点核查检验样品管理、原始记录保存及报告出具流程,建立样品留样、检验记录保存可追溯机制,并与委托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保密义务与公正检测条款,严禁出具虚假报告或参与企业违规“背书”。


  境外动态

  一、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康涅狄格州与某汽车经销商欺骗性收费达成400万美元和解

  【预警资讯】

  2026年8月19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康涅狄格州与某汽车经销商及其所有者和管理层达成400万美元和解,以解决该企业涉嫌对“认证二手车”重复收费及未经消费者授权收取其他费用等指控。调查查明,该汽车经销商数据显示,客户经常被收取数千美元的非法费用,包括对已“认证二手车”重复收取认证费用,以及未经消费者知情同意加收的额外费用。根据拟议命令,该汽车经销商须支付400万美元用于消费者赔偿,并明确且显著地披露消费者必须支付的车辆最高总价。

  (资讯分类:境外,批发和零售业,广告营销;资讯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官方网站)

  【要点提示】

  建议在美企业关注如下要点:一是对历史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多收、重复收取的费用主动向消费者退还,并建立收费项目事前审批与事后复核机制;二是落实价格透明披露义务,在广告展示、报价单及合同中以清晰显著方式标明消费者必须支付的最高总价,逐项列明车辆价款、认证费、税费等构成,确保消费者在签字确认前获得完整、准确的费用信息,不得以模糊表述或捆绑方式掩盖实际支出;三是对销售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未经消费者明确知情同意不得生成额外收费条目,并保留完整的授权记录备查。

  二、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通过国会以支持安全人工智能开发

  【预警资讯】

  2026年8月20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核心新增人工智能研发个人信息利用特例制度。修法后,人工智能开发者经委员会审查,可在限定范围内使用个人数据。现行法律一般要求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收集时声明的目的,若转作他用需取得同意或具备法定依据。

  (资讯分类:境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官方网)

  【要点提示】

  建议人工智能开发者关注如下要点:一是企业开展人工智能研发使用韩国境内个人信息前,提前梳理拟使用数据范围,按要求准备材料提交审查,不得超限定范围使用个人信息;二是完善数据用途管理机制,区分原有收集目的与人工智能研发使用场景,做好两类用途的数据隔离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建立事后动态核查机制,持续跟踪人工智能研发阶段数据使用情况,及时处置超出特例许可的个人信息使用行为。

  三、荷兰数据保护局对某网约车公司开出8.25亿欧元罚单

  【预警资讯】

  2026年8月21日,荷兰数据保护局宣布对某网约车公司处以8.25亿欧元罚款,理由是该公司在未充分履行相关告知和人工审核义务的情况下,通过自动化系统停用司机账户,违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调查查明,该网约车公司使用软件追踪司机的驾驶行为和乘客评价。如果该软件检测到疑似欺诈行为或乘客评价过低,相关司机的账户就会被自动停用,此过程未经人工审核,给司机利益造成损害。

  (资讯分类:境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数据和隐私保护;资讯来源:新华网门户网站)

  【要点提示】

  建议互联网平台运营企业关注如下要点:一是自动化停用等高影响决策须增设人工审核与申诉通道,禁止仅依算法径行封号,在协议中明示触发条件及救济路径;二是建立自动决策日志、评分证据链与人工复核结论的归档机制,确保数据可查、误封可纠,将“纯自动化重大不利决策”列入红线;三是主动自查模型偏差与误封比例,及时补救赔偿,防范巨额罚款及集体诉讼风险。

  

  【声明】

  1.本期信息内容由深圳市司法局编辑发布,由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提供信息支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2.本期信息仅做分享与交流之用,不构成深圳市司法局的任何法律意见或决策建议,同时并不保证将会在载明日期后继续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3.不建议读者仅依赖于本文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进行任何决策,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如您需要法律意见或者其他专家意见,建议您向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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