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实事专题 > 法律援助 > 常见问题
来源: 日期:2021-02-02 字号:[大中小] 人工智能朗读:
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申请事项,采取下列不同方式提供法律援助:
(一)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
(二)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三)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四)代拟法律文书;
(五)提供法律咨询;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案情简单、诉讼标的小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