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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手机翻新却触犯刑法,深圳福田法援助力迷途少年改过自新

来源: 日期:2023-02-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我从未想到过,自己的工作竟然是违法的……”面对突然出现在面前的公安民警,得知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已触犯刑法,孙某如雷轰顶。

  孙某,父亲早亡,与弟弟从小由母亲孤身抚养。因家境贫寒,为减轻母亲负担,他2019年便来深圳打工,主要从事某品牌手机显示屏的翻新工作,以微薄的收入养活自己、支撑弟弟学费。本以为这样的生活还算不错,直到公安民警的出现。


  2022年3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通知福田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为孙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提供法律援助。

  福田区法援处在接案后立即指派律师,法援律师经及时阅卷、初步了解案情后,会见了被告人孙某。得知孙某在初犯时属于未成年人,承办律师在会见时,不仅细致询问了案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讲解刑事案件有关政策及程序,还耐心回答了孙某提出的法律问题。同时,承办律师对孙某进行耐心的心理安抚,表示会为他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并劝告孙某不要放弃自己,要勇于承担责任、改过自新。

  由于本案案情并不复杂,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等争议也不大,办案重点便集中在了为孙某争取更有利的刑罚措施和矫正方法。承办律师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受援人在初犯时尚未成年,系从犯,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求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对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收到判决后,孙某因悔罪而落下泪水。他表示,法援机构法援律师用心用情的帮助,让他在迷途中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公平正义,往后一定要遵纪守法,踏实努力工作,积极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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