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处听了我们被公司拖欠工资、无故解雇后,第一时间就着手帮我们解决问题。最终,我们顺利拿到工资、赔偿金。法律援助律师付出了很大的努力!”黄某作为此次多人劳动争议案件的代表,前来罗湖区法律援助处致谢。
2023年1月2日,深圳某公司主管电话告知黄某等5人(以下统称为申请人)被解职,以后不用再来上班。次日,5名申请人到公司与人事经理确认,他们确已被解除。但公司未能给出工资发放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方案。1月27日,5名申请人前往劳动信访部门求助,经与公司协商无果后,遂提起对公司的劳动仲裁,同时向罗湖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法援处了解案情后,依照相关规定,立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当天上午完成受理、审批流程,指派广东中深律师事务所黄静雯律师承办该案件。黄律师领取案卷后,了解到5名申请人情况不尽一致,分别与申请人一一面谈,深入了解诉求,在核算离职前薪资的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交的工资基数有误,随即指导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同步变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同时,针对公司提交的答辩状以及证据,黄律师组织申请人充分研究,有针对性地完善证据材料。仲裁庭审中,黄律师罗列11组强有力的证据,为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3月20日,仲裁委支持了黄某等人的仲裁请求,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事实,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287874.31元。案件圆满结束。
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在法律援助案件中逐年递增,成为企业与员工普遍关注的社会案件。为此,法援处为劳动者开通绿色通道,积极解决弱势群体“急难愁盼”的问题,为他们争取利益最大化,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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