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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法援优质服务,重审案件减刑期又降罚金

来源: 日期:2023-04-07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今年2月,龙华区司法局指派邓永律师担任李某某合同诈骗案的辩护律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取得了既减少刑期又降低罚金的良好效果。

  接受指派后,邓永律师迅速到法院阅卷、了解案情。这是一起发回重审案件,原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李某某等人不服判决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卷宗多达几十本,面对大量证据,邓律师抽丝剥茧,迅速提取出案件的核心事实和对李某某有利的证据。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等9名被告人成立拍卖公司,通过虚构资质、虚假鉴定、拍卖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佣金和服务费。李某某担任业务二部的副总监。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间,该团伙共诈骗94名被害人人民币4238502.82元。

  弄清案情后,邓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李某某,详细询问李某某的上诉理由及自我辩解意见,并制定了辩护策略。

  2月21日,此案在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邓律师积极质证和辩护。在质证环节,邓律师指出,业绩表上载明的业绩金额,有5万元是其他业务小组的业务员参与诈骗的金额,但因李某某与公司领导关系亲密,被公司领导内部调剂给李某某,计入李某某的业绩。李某某未参与此单诈骗,因此不应将这5万元计入到李某某的诈骗犯罪数额。在辩论环节,邓律师提出李某某系从犯,主动退赔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发回重审案件不应加重量刑等辩护意见。

  4月4日,邓律师收到《刑事判决书》后欣喜地发现,自己的辩护意见被龙华区人民法院采纳。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相比原一审判决,重审判决刑期减少了四个月,罚金降低了五万元。重审判决不仅能使李某某早日出狱,而且能为其减轻高额的罚金追缴压力。

  法律援助扶弱济困,法援律师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龙华法援律师再次提供优质服务,为受援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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