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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星光,罗湖法律援助不是走个过场

来源: 日期:2023-05-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我们都以为,没有付费的法援律师只是走个流程。真的感谢王律师这么尽心地帮我儿子辩护,我们全家都感谢她。”5月4日,受援人家属何女士来到罗湖区法律援助处,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暖人心,优秀律师见真情”的锦旗送到了工作人员手里,不断地表达着感谢之情。  

  2021年2月,何女士的儿子龙某在某平台进行“打假”活动,以此来谋取利益,因资金不足,向朋友借款九十余万元作为资金周转。其后,龙某以账号被平台封锁,资金被冻结等理由,拒绝归还朋友本金,且拉黑朋友所有联系方式,玩起了“失踪”。数月后,其朋友报警。2022年9月,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罗湖区法律援助处接到通知辩护后当即指派广东惟通至道律师事务所王翠完律师为龙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提供法律援助。

  王律师阅卷、研究案情,及时与龙某会见。龙某表示认罪认罚且同意律师在庭上为其罪轻辩护。不料,龙某在庭上突然反悔,对涉案数额提出异议,检察官当即提出撤销对其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王律师心急如焚,庭后立马与龙某会见,强调、分析当前的证据确凿,提醒其翻供的后果。同时,王律师向检察官申请保留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并再次与龙某家属、被害人沟通,进一步促成退赔、谅解协议的达成。随后,王律师重新整理的新证据(银行转账凭证、谅解书及收款收据等)提交给法院。2023年3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该案,庭审过程中,王律师强调了龙某系初犯(偶犯)、悔罪等情形,为龙某全力辩护,龙某当庭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全部采纳王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

  本案辩护律师基于一个法援人的责任和初心,对一个突然翻供的受援人,仍然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做好受援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不敷衍了事,成功维护了受援人的权益,充分展示了“罗湖法援律师”应有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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