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政法工作处一行5人到访罗湖区司法局,就涉港澳法律援助等工作进行交流。
交流会上,双方介绍了法律援助业务的整体概况,围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管理、新媒体宣传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重点就如何推进大湾区同城化建设、畅通三地法律体系差异下的法律援助规则衔接等方面交流经验做法。罗湖作为深圳经济特区开发最早的城区,与香港高度融合,在此基础上,罗湖司法局充分发挥优势,结合工作实际,推出“湾区同援”计划。组建涉港澳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队,聘请9名大湾区执业律师作为法律援助顾问,为港澳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法律服务100多宗,设立“绿色通道”,适用“个人诚信承诺”等举措,全方位保障港澳居民在内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公平性、多样性。
此次座谈会,不仅促进双方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双方涉港澳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建设,共同携手推进涉港澳法治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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