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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军人军属身边长驻着“法律明白人”

来源: 日期:2019-09-2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正如火如荼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而该市的改革开放从来都不缺少子弟兵的足迹。深圳市司法局从军人军属的实际需求着手,开拓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促使法律服务长驻军营。9月24日,深圳市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在深圳警备区举,这标志着深圳的军人及军属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帮助,他们的身边多了一些“法律明白人”。

                                       

  深圳警备政委常清华,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及市区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法律援助公益律师参加了此次揭牌仪式。

                                         

  “不怕从军念双亲,就怕家人遇纠纷。”军人及其军属生活在社会大时代中,也会在诸如购房、土地流转、房屋拆迁、融资借贷或婚姻生活等诸多领域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法律疑惑。面对干部战士的诸多法律需求,深圳市司法局、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根据《意见》要求,成立了深圳市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军地双方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各驻深部队、人武部、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市法律援助处等组成。建立健全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部队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形势,指导解决疑难复杂涉法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督促检查开展军人军属法治宣传教育、案件通报、异地协作等机制的落实。

  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市司法局精心挑选老律师、名牌律师进驻工作站,这些律师都有着丰富办案经验,他们为干部战士解疑释惑,解除官兵法律方面的后顾之忧。在经过审查后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性质、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特长和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或部队律师承办,相关补贴费用由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对营以下现役军官和士兵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其他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使用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经济困难标准上浮一倍执行。

  除此之外,深圳市还在盐田、福田、龙华等区分别设立了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推动有条件的区或新区法律援助机构在所辖区的人武部设立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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