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周某挺着大肚子到龙华区法律援助窗口寻求帮助。
其所在单位在得知周某怀孕5个月后,以周某能力欠缺导致用人单位财产损失为借口,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区法援律师查看了周某提交的工资流水、打卡记录等材料,确定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接着根据医院彩超报告确定周某怀孕的事实,再根据用人单位发出的辞退通知确定用人单位在周某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最后,法援律师建议她通过仲裁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偿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造成周某的工资收入损失。
由于女性的生理特质或家庭角色,其在职场中常常受到隐形的性别歧视。女性工作时,在怀孕、生产等环节中常会被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甚至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寻找各种借口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被辞退怀孕女职工面临着失业、没有社保保障、没有生育津贴等重重困难,我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对处于“三期”的女职工都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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