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担心不能胜诉,担心公司拖延时间,担心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没想到仅用了13天,就拿到了赔偿款,感谢龙华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感谢邓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法律援助的鞠某对着龙华区司法局的法援律师止不住地说着感谢的话。
事情还要从一件法律援助委托说起。
4月15日,驻龙华区司法局的法援律师邓永受到龙华区司法局委派,担任受援人鞠某的法律援助律师。据了解,鞠某在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担任美术教师,从去年9月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未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今年2、3月份,公司要求其居家办公,而公司只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发放工资,远远低于她与公司老板在微信聊天中约定的底薪4000加提成的工资标准。
谈话中,鞠某担心地问道:“邓律师,我真的能拿到赔偿吗?听说仲裁和诉讼旷日持久,官司会不会打很久?”
了解了申请人的顾虑后,法援律师告诉她:“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赔偿双倍工资差额。另外,按照人社部和广东省的政策,疫情期间,劳动者居家办公,一般应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至少应发底薪,不能仅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如果你和公司分歧不大,可以调解结案,调解能节约诉讼时间和精力,实现双赢。”
4月27日下午,案件准时开庭。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员当庭制作仲裁调解书。申请人鞠某当天就收到了赔偿款23000元。
据了解,龙华区坚持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援工作的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辖区居民提供覆盖全区、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为促进平安龙华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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