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鹏办事处司法所法律援助专员张浩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大鹏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律工作者。这份荣誉来之不易,得益于一直以来,大鹏办事处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法律援助、案件调解、普法宣传上亮点抢眼。
搭起法律援助“连心桥”。法律援助是“民心工程”,大鹏办事处竭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大鹏办事处审查立案法律援助案件18宗,结案8起,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万余元,全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近日,大鹏办事处张浩同志因工作突出,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这也是大鹏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律工作者。
案件调解百分百。年初至今,大鹏办事处成功调解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156宗,涉及人数约340余人,案件金额约为476万元。这一连串数字彰显了司法为民的郑重承诺,但这些案件基本都是疑难复杂的“硬骨头”,其中包括疑难复杂案件17宗,重特大案件13宗,主要涉及侵权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劳资纠纷等方面。调解人员利用专业素质,为社会和谐稳定开山劈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显著效果。
普法宣传无死角。大鹏办事处在普法宣传上开展各种创新尝试,做实普法宣传大文章。通过微信群、线上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讲座38场次,社区法律咨询服务156次,服务辖区百姓10000余人次;疫情期间采取“网上办、电话办”等线上服务方式,为76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通过12348热线、广东法律服务网、粤省事小程序打造线上快速处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基层法律服务,实现以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为载体的全方位、立体式公共法律服务,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