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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弱势群体的法律“守护人”

来源: 日期:2020-08-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有个打官司不花钱的地方,专门为困难群众、指定刑事案件被告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在这里,有三十名法律专业人员(含九名公职律师),另外还有1500多名常年参与办理公益案件的社会律师,其中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就有350多名,他们成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守护人”,这里就是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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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法律援助处服务大厅

  加大对外来工法律援助力度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代理的民事案件中有85%是劳动争议案件,作为外来人口占比最多的城市,帮助普通劳务工维权、打劳动争议官司,是深圳市司法局践行“决不允许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公益之举、良心之作。

  据介绍,深圳各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对因工伤、被欠薪而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情况,简化程序,快速办理,优先指派。同时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专家团队,为农民工欠薪案件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便于其更快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6864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总量为48860宗,涉及人数65247人次,民事案件18162宗;民事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15683宗,涉及18821人。劳动争议案件中群体性案件884宗。法律援助实实在在的维护了外来劳务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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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市法援处指派律师(左)全程跟进

  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王某某等21人讨薪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案就是非常经典的案例。

  王某某等21人均系外省来深务工农民工,工作单位是深圳市某甲公司(以下称甲公司),2018年3月份起,甲公司不再向王某某等21人支付工资,其中,18人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未与其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王某某等21人的法援申请材料后,指派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吴昌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由于甲公司仍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劳务工再次申请法律援助。 承办律师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前后实地调查发现,因甲公司人去楼空,名下房产等均已被另案查封,本案的执行将面临相当大的困难。而且,甲公司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查封的一处房产在本案立案执行前已完成拍卖程序,面临“执行难”困境。

  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承办律师从司法拍卖网及时获取到另案查封法院的拍卖信息,信息显示该次拍卖所得款项为2628.2328万元。承办律师经多次与两案承办法官积极沟通,最终,该案最后一名受援人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全额执行款。从劳动仲裁到强制执行程序历经一年零一个多月,21名受援人足额收取了应得工资、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共计1059060.41元。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金字招牌

  2018年,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就已是省司法厅指定的“深圳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今年该处以“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举措,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影响力日益凸显,打造出了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这一金字招牌。自今年年初起,本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目前,该处受案窗口平均每周都会受理两宗左右3-8人的小型群体案件,每月受理四宗左右10-50人的中型群体案件,每季度至少受理一宗100人以上的大型群体性案件。

  为了把这些人引导到依法理性维权的途径,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应对措施:一是对法律援助处服务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电子化、信息化设备及便民服务设施,对值班律师提出了明确的规范性要求,确保服务质量标准化、统一化。二是把法律援助处驻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工作站值班律师人数由15人增加到30人,同时精选50名律师作为后援力量随时应对紧急情况;三是增开了服务窗口数量,尽量缩短务工者等待咨询的时间。

  此外,还推出了“三快”工作法,案件完成录入和审批后两天内就会将全部案件分派出到律师手中,远少于司法部要求的5个工作日指派的工作要求。其次,推进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让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九名挂牌律师专职负责法律援助案情审查、质量评估和案件监督等工作。

  让广大法律援助律师欣慰的是,2019年9月29日,经市政府批准,深圳市司法局、财政局出台了《深圳市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标准提高了三成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补贴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3000元,此举有助于鼓励律师积极承办法律援助事项,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法援律师接手法援案件,耗时又耗力,且每个按键都充满公益责任,他们的使命与意义十分重大,往往还能改变人的一生命运。

  比如这个案例,杨先生好心帮个小忙却蹲了大牢,法援律师出手洗冤情,让他在二审中获得无罪判决。

  2019年11月11日,受援人杨先生来到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将一面写有“正义的化身、人性的光辉”的锦旗交到了该处公职律师王丽的手中,是律师让他在二审的审理中获得了无罪的判决。

  杨先生原本在市花卉世界经营,2017年花卉世界进行拆迁,10月某一天,杨先生的房东裴某看中了空地上放置的秋枫木和石缸,遂请杨先生帮助将木头等运回去,杨先生于是就带着裴某找的工人将上述物品运走。不料随后,民警将杨先生抓进了拘留所。

  该案经过了一审、上诉、一审重审等,一审法院仍判决杨先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杨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院遂发函给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市法援处指派李亚宾律师和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王丽律师作为上诉人的辩护律师。承办律师在接受指派后,通过仔细分析,坚持无罪辩护。2019年10月23日,经过漫长的等待,上诉人真的改判无罪了。被洗涮了冤情的杨先生喜极而泣,走出拘留所后不久,他就来到市法律援助处,上门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正义付出。

  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送法上门”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道路上,深圳市法律援助处获得了多项国家级奖项: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2016年被司法部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此外,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在全国全省范围内起示范作用的重要改革和工作探索也有许多重要经验,包括较早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贯彻落实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目前在市、区两级11个看守所、7个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市区两级全部建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法律援助律师库;进一步规范了值班律师制度、案件指派制度、案件质量评估制度等;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经费、人员、物资保障;不断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和法律帮助制度。

  创建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主动送法上门。针对偏远地区法律援助力量不足,群众咨询难、申请难的实际问题,市法律援助处全国首创成立了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购置2辆流动工作车,配备专业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社工,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现场法律咨询,力求做到“哪里需要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就开到哪里”。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的创建,改变法律援助的模式,由被动等待变为主动出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及时更全面的法律知识和更优质更便利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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