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以《广东省刑事 民事 行政 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试行)》(简称四个《规范》)出台为契机,组织全区200多名法律援助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集中深入学习四个《规范》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分细则(试行)》(简称《同行评估评分细则》),从规范办案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制定文书范本、窗口咨询受理工作要点几个方面,指导督促法律援助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宝安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培训班上通报了宝安区2019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结果:被抽选评估的410件法律援助案件,最终优秀案件228件,良好案件123件,优秀良好率达85.6%,表明宝安区狠抓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工作初见成效,但仍然有14件案件不合格。统计结果还反映出宝安区民事案件质量低于刑事案件、各街道法援人员办案质量低于律师等问题。下一步,宝安区司法局将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在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工作中,严格执行广东省四个《规范》和《同行评估评分细则》的服务标准和要求,重点监管街道法援人员办理的民事案件质量,促进办案人员提高执业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宝安区法律援助事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强调,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和核心,提高办案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是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的重要手段。各法律援助人员要强化规范办案意识,切实提高办案水平,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力争让受援人在每一宗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此次培训,法律援助人员对四个《规范》及《同行评估评分细则》要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提升了服务意识,明确了服务标准,为促进宝安区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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