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61岁的湖南籍参战老兵刘先生在龙岗法援的帮助下,拿到了一纸满意的判决,结束了其与前妻及深圳某殡葬中心(以下简称“殡葬中心”)持续七年多的关于其女儿骨灰安置权利的争议。
2014年8月刘先生的女儿不幸离世,其前妻将女儿的骨灰存放在殡葬中心。数年来,刘先生来回奔波于深圳、湖南两地,希望能取回女儿的骨灰,回归故里,其前妻不予配合,殡葬中心也以刘先生不是寄存人为由拒绝其请求。2021年6月,刘先生来到了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法援处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法援律师承办此案。
经充分沟通并收集证据材料,律师研判刘先生前妻作为骨灰的寄存人,与殡葬中心签订了寄存服务协议,殡葬中心基于双方的协议履行职责,并不存在过错。但刘先生作为父亲,对女儿的骨灰享有悼念、祭扫、保管的权利,该权利来源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最原始、最自然、最朴素的亲属权。其前妻虽是寄存人,但长期以来对女儿的骨灰不闻不问,也不配合刘先生将骨灰领回。殡葬中心作为保管人将在期满后对骨灰进行撒海、深埋处理。为避免这种情形发生,刘先生在保管期间要求取回女儿的骨灰带回老家,叶落归根,符合传统风俗,也为社会大众普遍认可。最终,刘先生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多年压在其心中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为加强涉军法律服务保障,龙岗区司法局与龙岗区人武部于2012年设立了涉军法律事务协调中心及涉军法律事务援助中心。2021年,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龙岗区司法局与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1年7月6日设立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同时,在各街道设立工作窗口,打出了涉军维权的“组合拳”。自工作站设立以来,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共计22次。下一步,龙岗区司法局将继续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紧紧围绕军人军属实际需要,探索涉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律,为军人军属提供更多元化、精细化和优质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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