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法律援助人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推动全区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光明区司法局于7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光明区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培训会,本次培训会议由光明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魏有东主持,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王丽律师、广东广和(光明)律师事务所张伟娟律师担任讲师,各街道司法所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光明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围绕《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细则(试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2024)》解读、光明区智慧法律援助系统操作指引及值班工作要点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帮助参会人员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督促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和质量评查要求开展案件受理及办理工作。
会上,魏有东同志向全体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发出倡议,要努力夯实基础并学以致用,把本次培训成果转化为案件办理实效,拓展提高实操能力,为辖区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务。
会议最后强调,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值班工作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要把严格遵守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正确落实相关便民服务政策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目标,强化学习理解,提升业务能力,守好工作红线,对符合受理条件应予援助的“应援尽援”,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则应做好释法说理和宣传引导工作,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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