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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任继光副局长一行到宝安区调研工作

来源: 日期:2017-06-2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17年6月21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继光同志及市局办公室、律公处、计财处、社矫安帮处等机构负责人一行到宝安区调研社矫安帮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宝安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区司法局局长曾令云、新安街道党工委书记高荣望等同志陪同。调研组先后参观了新安街道社区矫正人员劳动基地和新安街道司法所服务大厅。听取了宝安区社区矫正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近几年,宝安区在社区矫正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2017年年初成立了矫正科,目前正积极推进矫正中心建设;在矫治方式上探索心理矫治和高墙内提前帮扶;在协调运作上与法院建立了联系协调机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在于:社区矫正工作由“户籍地”监管改为“居住地”监管后,矫正对象大幅度增长,司法人员严重不足,难以按照1:15的比例配备。二是科技手段和信息管理较为欠缺。

  宝安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对“一社区一律师”工作的完善和发展。2015年6月,宝安区在全国率先试行律师扎根社区,每周5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具有深圳标杆和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了律师在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诉讼代理等方面的作用,在社区治理中实现了政府、律师、企业、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的多赢局面。存在问题在于:个别驻点律师与社区沟通不畅,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律师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有待丰富,功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利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如何与人民调解更好地协作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研究。

  继光同志充分肯定了宝安区在社区矫正工作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所做的努力,肯定了宝安区在制度、流程、考核等方面进行的规范化建设,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工作希望。

  继光同志指出目前深圳市各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以下10大共性问题:一是工作力量不足,二是监管难度加大,三是矫正立法滞后,四是机构场所不全,五是领导重视不足,六是执法主体不明,七是交通装备不齐,八是管理能力欠缺,九是协调机制不全,十是信息化程度不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思路和设想。希望宝安区司法局能够强化安全稳定,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狠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司法部、司法厅考核标准;各街道司法所要定好位,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要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每一个环节流程,协助市局推动信息化建设和社区矫正改革。

  继光同志指出宝安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工作扎实,希望宝安区司法局能够充分发挥社区律师的作用,保证服务质量,协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民众合法理性维权,打通基层法治的“最后一公里”。

(宝安区司法局 钱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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