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由中山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王鲁宾带领的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交叉检查组一行5人在深圳市司法局律公处处长熊松青等人陪同下,到我区检查工作。
检查组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随机抽取了新安、福永街道办和街道辖区的海华社区、灵芝社区、福永社区、桥头社区作为检查对象。检查组到被抽中的社区实地察看,走访并向社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与社区工作站干部座谈,检查法律顾问信息公示牌、台签、宣传海报等硬件设施要求,查看法律顾问工作台帐。到两街道的司法所查看全部工作台帐资料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当场要求司法所人员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演示,并核查系统内工作内容。下午5:30检查组召集区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进行座谈。在听取区司法局局长曾令云同志的工作汇报及参会人员意见后,检查组进行了情况反馈。
检查组指出,本次交叉检查主要是依据《广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自评表》28项考核内容进行,从考察综合情况来看,宝安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宝安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分管副区长反复与职能部门讨论工作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在经费支付标准、经费预算安排等方面均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二是宝安区在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创新,挂点社区的律师由以往的每周到挂点社区工作站值班1天的做法,改为每周2至周6连续5天,每天7小时固定在驻点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宽了服务内容,保障了服务时间,丰富了服务方式,更有利于社区群众与律师沟通服务,把社区基层发生的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更有利于基层的和谐稳定,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的新思路。三是制作视频宣传广告,不定期在区广电中心电视频道上进行宣传,同时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区内各广场和商业中心的户外电子屏幕中滚动播出。四是定期每周星期一在《宝安日报》刊登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相关活动信息,以律师问答的形式,刊登律师在社区遇到的实际案例解读,以直观的形式宣传和解读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提高居民知晓率。
(宝安区司法局公律科 林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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