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民生实事专题 > 社区法律顾问 > 通知公告

“律师在社区”征文活动启示

来源: 日期:2016-07-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展示律师群体提供社区法律服务的形象,进一步营造律师行业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深圳市律师协会福田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福田区立言法律研究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律师在社区”征文活动,相关征文启事如下:

  一、征文活动时间

  (一)活动开始时间:2016年7月1日;

  (二)活动截止时间:2016年7月30日。

  二、征文主题、内容和要求

  (一)主题

  “律师在社区”,反映律师和有关方面人员在参与深圳市福田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中的故事、案例、思考、心路历程等,文章具体标题可自拟。

  (二)内容

  1.律师参与“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的经历、故事和感悟;

  2.社区居民获得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的经历、故事和感想;

  3.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经历、故事和感悟;

  4.其他与“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相关的事例和思考。

  (三)要求

  1.文章篇幅控制在2000字左右(不含标点符号和空格),可配相关图片;

  2.文章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但文章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若合作撰写的,每篇合作撰写作者一般不超过两名;

  3.文章未经公开发表,且无一稿多投。

  三、征文活动相关安排

  (一)征文活动采用电子邮件投稿的方式。作者请在截稿日之前将邮件发至深圳市福田区立言法律研究服务中心,邮箱:sfjlgc@szsf.gov.cn,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律师在社区’征文活动投稿”;

  (二)征集活动开始后,举办单位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由评审团对投稿的文章进行评审。经评选出的部分优秀文章,将在《深圳特区报》等报刊媒体公开发表。

  (三)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4名,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作者在投稿同时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律师投稿提供律师执业证号码(实习证号码)],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微信号,以便主办方联系(主办方承诺有关投稿人身份信息只用于投稿人身份确认,不作他用)。投稿后请主动联系深圳市福田区立言法律研究服务中心,确认是否收到投稿文章,电话:0755-83566058,83466111。

  (二)作者投稿即视为接受本次征文活动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同时视为授权举办单位享有著作权许可使用权(包括推荐在有关媒体使用、发表)。另外,举办单位将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三)投稿文章的电子格式为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3,配图电子格式为PDF格式,文章标题用简体中文宋体小二字体,正文用宋体小四字体。

  (四)举办单位有权与作者核对文章内容,要求作者限期修改、作出说明或者提供证明,作者应当及时配合。

  (五)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作者请对文章出现的部分姓名等信息做出处理。

  (六)不予采用的文章,举办单位将不另行通知。2016年8月10日前没有收到入围通知的,作者可对文章自行处理。

  联系人: 蔡梦芳 联系方式:13560716004

  (转自福田区司法局)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