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司〔2015〕151号
各区司法局、新区综合办,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印发<关于组织律师到粤东西北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司办〔2014〕268号)要求,我市负责组织律师对口支援揭阳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请广大律师特别是潮汕地区户籍律师踊跃报名参加,积极帮扶支援、投身法治建设,共创和谐村居。对口支援地区为普宁市、普侨区、惠来县、大南山华侨区、大南海石油工作区。请各区司法局、新区综合办,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保证足够人员报名。报名时间:8月14日至20日,报名地点:市律师协会。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0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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