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

江秋云警告;罚款案

来源: 日期:2026-02-10 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司律罚决字〔2026〕6号
处罚名称: 江秋云警告;罚款案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江秋云在高乐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承揽业务。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适用《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2(情节一般)条款,并参照《《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壹仟伍佰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秋云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02月09日
处罚机关: 深圳市司法局
地方编码: 440300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