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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银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案

来源: 日期:2026-06-12 字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司律罚决字〔2026〕14号
处罚名称: 广东嘉银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案
处罚类别1: 责令停产停业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广东嘉银律师事务所存在收取律师服务费后,未及时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的行为构成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且存在三次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停业整顿五个月,处八万元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嘉银律师事务所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31440000311712451N
法人代表姓名: 白振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06月09日
处罚机关: 深圳市司法局
地方编码: 440300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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