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19年12月30日10:00
会议地点:18楼会议室
听证主持人:张环
陈述人:徐胜芳 陈伟强
书记员:田晓聪
听证会参加人员:陈夏、杨欣、经文侠、林志平、韦用文、朱远征、张萍、周非
一、 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18周岁。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深圳司法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深圳市司法局发放的《听证会通知书》出席听证会。听证代表因故不能出席听证会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机关,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发言,须经听证主持人准许。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听证代表可以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陈述。
(三)听证代表对听证事项的陈述意见必须客观事实,可以就听证事项的陈述意见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听证主持人也可以要求听证代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听证会结束后才提交证据材料的,应于听证会结束后3日内提交。
(四)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扰乱听证会秩序。不听从制止,严重扰乱秩序的,听证主持人可中止听证,并向有关部门建议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 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事由及参加人员名单等事项
听证主持人:各位,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各位能抽时间参加听证会,感谢大家对我们律师行业的支持和关心,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程序的要求,我局牵头拟定了《《深圳市促进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草案)》,之前也发给相关的部门征求意见,也做了初步的沟通,也请了有关的专家进行了研究,使得更有力地促进律师行业发展工作,所以制定了若干措施。这次希望大家来参加听证会,对于我们前期的工作提供一个意见,希望各位看有些什么好的建议、好的想法,对我们下一步措施的推进和最后的实施能够提供帮助。
今天,出席本次听证会的代表有:陈夏,深圳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杨欣,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助理;经文侠,广东深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志平,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韦用文,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远征,广东美哲莱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非,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 听证陈述人陈述听证事项内容、依据和有关背景等事项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律师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为核心,以法律服务品牌化为导向,以律师业务专业化为目标,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重点,加大律师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律师人才在加快建成与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为深圳率先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充分重视律师业作为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经济建设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律师业的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深圳律师事业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律师强市。紧紧围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着眼于服务深圳总部经济战略,侧重于服务科技创新企业、金融资本市场等支柱产业,通过鼓励体制自主创新、管理大胆创新、开展产品研发等手段大力扶持和培育本土优秀和专业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力争到2025年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法律服务机构,基本形成与我市城市地位相适应的法律服务发展格局。实现粤港澳及其他国家律师与我市律师事务所和我市律师融合发展,将我市律师业打造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准和竞争力的品牌高端服务业。
四、 听证参加人依次发表意见和建议
按照与会人员顺序依次提出意见和建议。
周非:对于本措施无意见,建议在总体目标部分增加先行示范区对于我市具有重要的特殊意义,同时体现我市律师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无缝衔接。
韦用文:认为本措施整体内容很全面、详实、具有操作性,对整个律师行业的扶持政策力度也很大,没有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陈夏:对于先行示范区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本措施呼应了很多律师的呼声,建议如下:1.在更高的层面上推动措施出台;2.在本措施中增加律师条例修订工作的内容,在先行示范区契机下修订律师条例。
杨欣:认为本措施内容较为全面、措施很贴合实际,建议关于经费问题需要提前落实是由市财政局还是区财政局负责。
林志平:对于本措施草案的各项方案表示认可,该措施站在了国际化、高端化的水平上对律师经营提供了全面深入的扶持,与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律师制度的要求是相互呼应的,特别是在深圳建设法治城市方面做了非常好示范。深圳律师发展的未来在于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建议将实习律师的发展经费加入到政府经费范畴,与律师学院的培训达成一致范围。
经文侠:这份措施对深圳律师整体水平提升将会有很大的提升作用。目前在扶持政策方面是比较薄弱的,但措施内容非常全面、细致。建议如下:1.在具体操作环节和落实环节可以更加具体化;2.加大政治思想教育方面的力度,以及更加明确律师为谁执业的思想方向。在扶持政策的支持下,律师行业将会发展得更加快速。
张萍:整个措施非常全面,建议如下:1.关于深圳律师条例修改的问题;2.关于律师税收政策部分内容比较笼统,建议更加具体化;3.推动措施尽快落地,对整个深圳律师行业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朱远征:从律师观点出发,建议如下:1.律师税收的政策具体化;2.关于第22点各项律师权利规定可以落到实处,律师到相应的机关,能得到相应的支持并保证律师的正常工作;3.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保证信息互通,解决深圳相关法律文书的搜索困难问题。
五、 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建议以及另行提出的决策草案做出解释和说明
陈述人徐胜芳副处长表示,本措施制定历时一年,经过各项调研论证和反复研讨修订,形成这一份比较完整的建议稿。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律师行业、律师队伍建设、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以及律师行业未来发展的创新措施,可以说是深圳律师行业发展至少五年内的规划和宏伟蓝图。听取了各位听证人陈述的建议后,也认为能把这些措施全面、全方位落实落地,对深圳律师行业发展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相对于其他一些城市,深圳在扶持方面较为薄弱,表示律师行业也需要政府引导,律师行业其实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行业,在中国特色先行示范区建设下需要政府引导措施,在法制先行示范区道路上,律师行业要继续走在全国前面。
关于律师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各位听证人的建议,特别是关于海南律师条例的内容,海南自贸区出台了一些创新型、突破性的改革措施,与国家对于自贸区扶持政策的战略定位有很大的关系,基于我市先行示范区在国家的战略地位,很多政策是可以突破与创新的,包括执业权利、律师发展、队伍建设。在先行示范区的国家重大利好政策下,《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订工作已列入立法调研中的优先项目。在修订工作中,将与律师扶持政策相结合,扶持政策的一些改革措施要运用到条例中,条例与扶持政策必须一致结合、互相关联、相辅相成。
在律师行业,关于加大政治思想教育力度方面,党建要做更多持续性建设工作,党建促所建设,促进党建与所建相结合。
在措施其他方面会继续完善,按照重大决策制定程序,会加快出台的进度。
六、 听证人参加人作最后陈述
陈夏:市局为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做了贡献,也希望可以尽快推动政策出台。
韦用文:期望在深圳建设40周年之前出台。
七、 听证主持人进行简要总结
深圳市司法局应时代的需要,制定促进律师行业发展措施。八位来自律协、律所代表的听证人,积极发表建议,证实了本措施诞生的过程是民主的、专业的、同时也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研。
律公处作为本次制定措施的牵头部门,前期准备充分,工作质量高,效率高。市局作为律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对律师共同发展,建设创新法制社会有很大作用。
在建立先行示范区的背景下,律师是法制社会环境改善的主力军。深圳建设40周年之际,在程序许可下加快措施出台节奏。
八、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九、 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书记员在听证笔录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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