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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举行《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23-06-1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发挥行政机关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我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1)。《规定》研究制定工作已纳入我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主要针对《规定》的内容,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9:3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市司法局21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现场听证会的方式公开进行,由听证主持人负责主持,听证陈述人负责陈述,听证参加人负责对听证议题发表听证意见。

  四、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本次听证会将由我局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遴选有代表性的8名听证参加人。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附件1)的全部内容,并于2022年6月25日下午18: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cglc@sf.sz.gov.cn,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代表报名”。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另行公布。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参加    人报名表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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